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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憑證作業相關問題
0203 憑證停用/復用
若發現憑證IC卡遺失時該如何處理?
A:
若發現憑證IC卡遺失時,用戶請儘速至專屬網站申請憑證暫時停用,網址:
http://moica.nat.gov.tw
(憑證作業/憑證停用),以用戶代碼及IC卡卡號進行暫停使用。或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停用或廢止,以防止憑證IC卡被他人盜用。
若因憑證遺失而選擇廢止憑證,並重新申辦憑證者,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不可委託代辦),親至鄰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憑證廢止並重新申辦憑證。此外提醒您,自94年1月起申辦自然人憑證將酌收IC卡工本費新台幣275元。
要如何申請憑證暫時停用?
A:
用戶可擇一下列方式辦理:
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停用。
至專屬網站辦理停用,網址:
http://moica.nat.gov.tw
,點選憑證作業/憑證停用,線上辦理需輸入用戶代碼(如忘記或遺失用戶代碼則請至戶所辦理用戶代碼變更)及IC卡卡號做為身分驗證依據。
憑證暫時停用(恢復使用)申請審核通過後,憑證管理中心將於多久期限內完成本作業?
A:本憑證管理中心自註冊窗口受理憑證暫時停用(恢復使用)申請時起,將於一個工作天內完成憑證暫時停用(恢復使用)處理程序。
憑證暫時停用可以停用多久?
A:用戶在申請暫時停用憑證時,不必申告所需停用期間,本憑證管理中心所設定憑證暫時停用的最長期限為自核可申請時間到該憑證到期的時間。
要如何申請憑證復用?
A:
用戶可擇一下列方式申請:
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復用。
至專屬網站辦理復用,網址:
http://moica.nat.gov.tw/
(點選憑證作業/憑證復用),線上辦理需輸入用戶代碼(如忘記或遺失用戶代碼則請至戶所辦理用戶代碼變更)及IC卡卡號做為身分驗證依據。
憑證復用申請審核通過後,須多久的時間才能進行相關應用服務作業?
A:一般而言,各應用服務單位與自然人憑證系統資料庫之間,進行資料連結更新約需一至三天的時間,但因各應用服務單位身分確認對照檔資料進行資料更新的時間點不同,建議您於憑證復用三天後再使用各項應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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