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通訊地址遷移通報服務受通報機構目前有哪些? |
| |
目前已加入服務的受通報機構有十家:臺灣電力公司、臺灣省自來水公司、臺灣銀行、交通部公路總局、中央健康保險局、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 (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 ) 、衛生署、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臺北市政府等政府機關及公用事業單位。
|
 |
通訊地址遷移通報 服務需要收取費用嗎?若有地址通報上之問題可向何處洽詢? |
| |
通報服務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開辦,為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臨櫃申辦每件收取新台幣二十五元,利用網路申辦仍維持廿四小時免費服務。若您有其它申辦服務問題,可利用下列方式聯絡台灣郵政公司:
(1) 作業單位:台北郵局電子郵件科,電話: (02)2704-0580 、 27031604 轉 35 或 36 ;
(2) 顧客意見信箱: ami@mail.post.gov.tw
(3) 客服專線: 0800-700365
|
 |
目前 通訊地址遷移通報服務之範圍限制為何? |
| |
| ● |
水費通知服務範圍不包括金門、馬祖及翡翠水庫供水區(台北市與部分臺北縣,於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加入被通報服務機構,本項限制即可消除)。 |
| ● |
健保局繳費通知服務範圍須為「公所投保」之被保險人本人 ( 非眷屬 ) 身分。 |
| ● |
駕駛執照、行車執照僅限自然人,行車執照且需為車主本人始得申請該車之通訊地址變更,並請正確填寫車號。除北、高兩市外,行車執照變更地址會連動變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通訊地址。而使用牌照稅繳款書須填報變更通訊地址目前限台北市,尚未包括高雄市。 |
| ● |
房屋稅繳款、地價稅繳款通知服務範圍目前僅限台北市、臺北縣。俟財稅資料中心新平台建置完竣,全省廿五個稅捐稽徵處將全面辦理。 |
|
 |
申請改寄或改寄與「通訊地址遷移通報服務」有何不同? |
| |
自申請之日起以二個月為限,為申請改投或改寄之有效期間,此期間寄往舊址郵件,郵差將改投或改寄所申請新址,但逾期則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投遞。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一次為限。本申請書下載網址:點選「下載專區」再點選郵件投遞區之郵件改寄及改投申請書,本申請書填妥後請裝入信封註明「郵政事務」字樣,免貼郵票寄當地投遞郵局收。二個月改投或改寄期間,顧客須一一通知可能寄來郵件之機關、公司或親朋好友。若使用「通訊地址遷移通報服務」,目前可一次通報五家機構,廿四小時網路申辦或任何一個郵局臨櫃申辦。受通報機構接收新通訊地址,即以最新通訊地址郵寄相關郵件。
|
 |
我在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系統時,不小心輸錯憑證密碼而被鎖卡了該怎麼辦? |
| |
為維護憑證 IC 卡持有人權益,系統會檢查使用者輸入的 IC 卡密碼,若檢核失敗超過三次,系統將出現 『初始化簽章流程失敗,該 IC 已經被鎖住』的訊息並鎖卡,被鎖卡的憑證 IC 卡將暫時無法在任何系統上使用。
使用者若要解除鎖卡,請至『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進行「 鎖卡解碼」作業。或請洽自然人憑證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80-117 ,服務時間:每日上午 7 點至晚上 11 點,由專人協助您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