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跳到右上方功能區
English
網站導覽
關鍵字搜尋
:::
關於MOICA
公告訊息
資訊公開
憑證作業
儲存庫
應用服務
問答集
內政部
憑證管理中心
帶動電子化政府應用發展
提升國家競爭力
最新消息
Latest News
:::
首頁
公告訊息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 Back
最新消息資訊表格
標 題
為確保憑證使用安全,92年度申辦自然人憑證之用戶,於100年到期後憑證自動失效不再辦理展期。
日 期
2011-01-25
發布單位
內政部資訊服務司
內 容
自然人憑證目前效期為5年,可繼續辦理展期3年(依現行規定僅限展期一次),共計使用期限最長為8年。為確保憑證使用之安全,92年度申辦自然人憑證之用戶,於100年到期後憑證自動失效,如仍有使用憑證之需求,請用戶攜帶身分證正本、IC卡工本費275元及E-MAIL信箱,親臨任一戶政事務所,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