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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證作業Certificate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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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證IC卡申請

憑證IC卡申請
申辦說明 憑證IC卡申請
申辦資格 只要年滿18歲(含)以上,持有有效居留證者。
申辦地點 申辦窗口( RAC ): 查詢
攜帶項目
  • 本人居留證正本
  • 行動電話號碼
  • E_MAIL信箱
辦理步驟
  • 申請人攜帶本人居留證(請勿攜帶駕駛執照等證明文件)親赴申辦移民署櫃檯,表明欲申請自然人憑證IC卡並繳驗身分證審驗資料。
  • 承辦人員交付自然人憑證IC卡申請及使用說明書,請申請人填寫申請相關資料(如:行動電話號碼、電子郵件...等),填妥後繳回。
  • 承辦人員列印及交付自然人憑證IC卡申請書,申請人確認其上之個人資料無誤後簽名並繳回,列印憑證IC卡。
  • 承辦人員列印及交付憑證IC卡接受確認書,檢核其上之內容。如用戶發現憑證內容不正確,則應拒絕接受憑證,並由向註冊窗口重新申請憑證。如正確無誤,簽名後繳回承辦人員。
  • 取回居留證件、憑證IC卡申請及使用說明書、收執聯。
  • 請用戶於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後,透過網路連結至「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個人化網頁專區」,透過居留證號碼及用戶代碼進入「外來人口申請自然人憑證查詢」,並於15日內使用信用卡線上完成付款(新台幣275元,含IC卡工本費250元+郵寄費用25元),未於時間內完成繳費之訂單,系統會自動刪除申請資料。
  • 請用戶於收到自然人憑證卡片後,透過網路連結至「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個人化網頁專區」,點選自然人憑證線上開卡,輸入申請線上續卡時自行設定的用戶代碼即可完成開卡作業。
特別注意
  • 申請人應先閱讀用戶約定條款(Subscriber Agreement) ,如同意條款內容再進行憑證申請。
  • 用戶如未能於憑證簽發後90個日曆天內,完成憑證接受作業,則視為拒絕接受憑證,該憑證將自動被停用,不另行公佈。
  • 自然人憑證IC卡有效使用期限為5年(申請當天起算)。

 
說明 說明
說明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