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為配合MOICA憑證更新作業期程,請各機關(單位)配合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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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2014-02-12 |
發布單位 | 內政部資訊服務司 |
內 容 |
一、為配合MOICA憑證更新作業期程,各機關(單位)如有主管開發自然人憑證相關應用系統者,請於103年3月3日(含)前完成新憑證匯入作業,以確保103年3月17日以新金鑰正式簽發新憑證後,憑證相關應用系統得以順利銜接及服務不中斷。 二、本部憑證管理中心(MOICA)新憑證可於政府憑證總管理中心之「憑證機構憑證公布」網頁下載第二代MOICA憑證(網址:http://grca.nat.gov.tw/01-05.html)。 三、有關MOICA新憑證匯入作業相關問題諮詢,請洽API客服中心:(02)2192-2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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