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林園區戶政事務所為鼓勵民眾申辦自然人憑證,自101年1月1日起,於本所申辦自然人憑證,即贈送精美小禮物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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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2011-12-22 |
發布單位 | 高雄市林園區戶政 |
內 容 |
(1)活動期間:101年1月1日起(送完為止)。 (2)活動內容:101年1月1日起於本所申辦自然人憑證者,即致贈精美小禮物1份,送完為止。 (3)申辦資格:年滿18歲(含)以上,設籍於本國之國民 (即為自然人),且未受監護宣告者,要本人備妥國民身分證正本、電子信箱、IC卡規費新臺幣275元即可辦理。 (4)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 (5)詳情請洽本所自然人憑證承辦人莊宛儒,聯絡電話:07-6413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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