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便利超商使用自然人憑證辦理「戶籍謄本申請送件」、「國民年金繳費證明列印」及「健保繳費證明列印」自即日起試營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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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2012-12-24 | ||||||||||||
發布單位 | 內政部資訊服務司 | ||||||||||||
內 容 |
繼今(101)年7月在便利超商提供「地政電子謄本下載列印」服務後,即日起再推出「戶籍謄本申請送件」、「國民年金繳費證明列印」及「健保繳費證明列印」等3項服務試營運三個月,其中「健保繳費證明列印」提供服務時間為每日8至24時,其餘2項服務提供時間為全天24小時。 本次配合提供服務之便利超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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