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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94年1月1日起辦理自然人憑證開始收取IC卡工本費用275元
日  期 2004-08-30
發布單位 內政部資訊服務司
內  容 因自然人憑證係非強制性發證,民眾可依個人意願申請使用,行政院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已核示於94年度起開始收費,每張IC卡收取275元工本費。電子化政府是行政院積極推動的便民施政計畫,未來民眾在任何時間、地點皆可透過網路申辦政府業務,希望民眾繼續踴躍申辦自然人憑證,享受優質政府網路便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