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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問答集 01 憑證申辦問題 0107 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

0107 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

聯絡用E-mail信箱說明
聯絡用E-mail信箱僅用於憑證管理中心寄發各項憑證相關訊息通知憑證用戶,如修改用戶代碼、憑證到期通知、憑證停用通知、憑證復用通知或憑證管理中心最新消息等。但不論憑證用戶是否有即時修改E-mail信箱,對憑證之使用無任何影響,所查詢之各項應用服務結果均不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憑證用戶,故無個人隱私資料外洩之虞。
如何修改聯絡用E-mail信箱
(1)臨櫃:請用戶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憑證IC卡或受委託人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印章、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請聯絡用E-mail信箱變更(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市辦理)
(2)線上:請至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申請線上修改聯絡用 E-mail 信箱作業。詳細操作說明,請參閱網址:https://moica.nat.gov.tw/本國人士/憑證作業/線上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需使用自然人憑證搭配電腦與讀卡機操作。
若自行上網申請E-mail信箱寫入憑證,聯絡用之E-mail信箱是否會一併變更?

由於寫入憑證內之E-mail信箱與聯絡用E-mail信箱,其功能及登錄方式不同,因此,若自行上網申請E-mail信箱寫入憑證,聯絡用之E-mail信箱不會一併變更。

聯絡用E-mail信箱與寫入憑證裡的E-mail信箱二者用途有何不同?

1、聯絡用E-mail信箱,僅用於憑證管理中心寄發各項憑證相關訊息通知予用戶,如修改用戶代碼、憑證到期通知、憑證停用通知、憑證復用通知或憑證管理中心最新消息等。
2、E-mail信箱寫入憑證如用戶申請自然人憑證後,若有使用例如: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之需求可自行上網申請E-mail寫入憑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