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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問答集 01 憑證申辦問題 0107 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

0107 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

聯絡用電子信箱說明。
聯絡用電子信箱僅用於憑證管理中心寄發各項憑證相關訊息通知憑證用戶,例如:修改用戶代碼、憑證到期通知、憑證停用通知、憑證復用通知或憑證管理中心最新消息等。但不論憑證用戶是否有即時修改電子信箱,對憑證之使用無任何影響,所查詢之各項應用服務結果均不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憑證用戶,故無個人隱私資料外洩之虞。
如何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
1、線上修改:請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ica.nat.gov.tw 點選 憑證作業/線上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
2、臨櫃修改: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自然人憑證IC卡,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市辦理)。
3、委託代辦:委託人及受委託人應先行填妥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https://moica.nat.gov.tw/download/File/MOICAAgent_20140604.pdf ,並親筆簽名或用印,由受委託人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委託人憑證IC卡、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市辦理)
若於線上申請電子信箱寫入憑證,聯絡用之電子信箱是否會一併變更?
寫入憑證內之電子信箱與聯絡用電子信箱,其功能及使用方式不同,因此若於線上申請電子信箱寫入憑證,聯絡用之電子信箱不會一併變更。
聯絡用電子信箱與寫入憑證裡的電子信箱二者用途有何不同?
1、聯絡用電子信箱,僅用於憑證管理中心寄發各項憑證相關訊息通知及驗證碼予用戶,例如:修改用戶代碼、憑證到期通知、憑證停用通知、憑證復用通知或憑證管理中心最新消息等。
2、電子信箱寫入憑證:如用戶申請自然人憑證後,若有使用例如: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之需求可於線上申請電子信箱寫入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