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首頁 公告訊息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資訊表格
標  題 申辦自然人憑證,「機」不可失,歡樂送租稅宣傳活動
日  期 2009-04-13
發布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總局
內  容 一、兌領資格:設籍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之納稅義務人。
二、兌領日期及時間: 98年4月13日 起(辦公時間),兌完為止。
三、兌領地點:本局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
四、兌領方式:
(一)設籍本局轄區之納稅義務人可憑98年3、4月份統一發票收執聯30張(驗後發還)、戶口名簿(或影本)及自然人憑證IC卡,至本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兌領讀卡機1台。
(二)兌領之統一發票須為98年3、4月份未列印營利事業、機關團體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且購買土地、黃金等免稅商品或經本局及所屬單位兌領過之發票,不得兌領。
(三)本項贈卡活動以「戶」為單位,每戶限兌領讀卡機1台,兌完為止,家中無讀卡機之民眾,請趕快來兌領。
五、如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本局 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