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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證作業
線上換發申請
線上換發申請
線上換發申請資訊表格
資格與作業規範
線上換發作業申請資格:系統僅接受憑證已8年到期(含展期期間)前60天及到期後1年內,且到期前為有效的自然人憑證,才能進行線上換發作業。
(需為設有戶籍之國民,且未受監護宣告者)
符合線上換發資格的憑證,登入申請及查詢必須使用有效的自然人憑證IC卡,並搭配可上網的電腦及讀卡機使用。
申請人應遵守本管理中心之憑證實務作業基準之相關規定,並確認所提供申請資料之正確性。
在線上換發申請期間,如因舊憑證到期,新憑證尚未收到時,用戶應儘速尋求其他途徑完成與他人應為之法律行為,不得以無法正常運作,作為抗辯他人之事由。
個人資料保護安全政策暨隱私權聲明同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之規定。
費用與製卡寄送
線上換發費用: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掛號郵資處理費28元。
付費方式:委由中華電信HiNet小額付款系統代為收款,可用ATM轉帳或信用卡付款。(不同付款方式,可能產生手續費,手續費用依每間銀行規定金額收取)
自然人憑證IC卡為客製化卡片,卡片上已印製申請人姓名及有效期限屬於個人專屬卡片,故繳費製卡完成後即無法退費。
為讓申請者能更快收到卡片,完成繳費後即同時進入製卡流程並印製收件人信封,故繳費製卡後,申請時填寫的資料即無法更改。
完成線上換發作業繳費後,如於台灣本島內寄送,約7個工作天收件;離島收件時間延後2-3天(限國內郵遞)。
注意事項
線上換發申請後無法馬上拿到卡片
,請申請者於線上換發付款後等待卡片寄達;如無法等待卡片寄送時間,請用戶攜帶身分證正本、IC卡工本費250元及E-MAIL信箱,親臨任一戶政事務所(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市辦理),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當天即可領取卡片。憑證管理中心已盡告知義務,
申請者不得以此理由於付款後要求退費。
線上換發申請成功後請於2天內完成繳費,未於時間內完成繳費之訂單,系統會自動刪除申請資料。
申請線上換發的時間為自然人憑證即將8年到期的用戶(含展期期間),可自行選擇於憑證到期前的60天開始至到期後1年內線上申請換發,線上換發係依照申請者申請的日期為簽發及製卡的依據,非接續舊卡效期。
如因故無法順利於線上完成換發申請繳費者,請用戶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IC卡工本費250元及E-MAIL信箱,親臨任一戶政事務所,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巿辦理)
其它
線上換發申請後無法馬上拿到卡片
線上辦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