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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證作業
憑證申辦窗口RAC
憑證申辦窗口RAC
自然人憑證線上續卡開卡作業
憑證申辦窗口RAC
自然人憑證申請資料表(全部必填,請正楷書寫)
姓名
身分證字號
E – mail
電子信箱
(此電子信箱為通知憑證用戶訊息之聯絡管道,請務必填寫!)
行動電話
PIN 碼
(卡片密碼)
卡片密碼
預設為持卡人
民國出生**年**月**日
共六碼
例如:生日為73 年1 月1 日,卡片密碼預設將為730101(舉例)
(為了保障您個人權益,請先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進行
密碼變更
)
用戶代碼
請自行設定6~10 碼:
(可混合設定英文、數字或特殊符號。例%、@、%等,英文字大小寫視為不同)
用戶代碼之用途說明:
當PIN 碼(卡片密碼)遭鎖卡時,可使用本組用戶代碼於專屬網站進行
鎖卡解碼
。亦可使用此用戶代碼於專屬網站進行卡片
停(復)用
。
**用戶代碼未登錄於系統內,本表格請您務必妥善保管**
*申辦自然人憑證前,請確認您已了解以下事項!
(請逐項閱讀並打勾以示了解)
申辦自然人憑證時,用戶需為中華民國十八歲以上設有戶籍,且未受監護告知之國民,需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並酌收 IC 卡工本費用 250元。
使用自然人憑證IC卡進行網路業務申辦查詢時,需搭配
「可上網之電腦設備」
及
「IC 智慧卡 讀卡機」
。
憑證預設為不公佈狀態。用戶如欲變更為公佈狀態,可於辦卡後自行於線上申請或請戶所承辦人員協助辦理。另「公佈憑證」僅供應用服務資料庫下載公鑰憑證,用以驗證用戶資料,絕無個資外洩之疑慮。
本手冊內含重要資料,請自行妥善保管。線上申請資料僅保留七日,請於期限內至任一戶所辦理,自然人憑證目前效期為5年。